从归卷堂封禁,到流书传志不过月余,天下纸未息,卷己成山。
南镇渔夫用舟送纸,称为“水志”;
北岭木匠以刻代笔,落志于梁柱,名曰“木志”;
川西客商路过十镇,一城落一句命愿,纸藏货车之夹,称为“行志”;
岭南药铺老医夜写亡人纸,焚于灶下,邻人称之“灰志”。
朝廷律禁虽存,民意纸志却如水渗万缝,纸起山河,终成实相。
那一月,京南巷尾,一名白发老妇用麦秆灰研墨,写下“愿我孙活”,卷纸传至五十七人之手。
当第六十人读至此纸时,自设一坛于野,插一旗而立,旗上西字:
“纸民大会。”
大会未由谁召,却因卷而聚。
七日内,十七路志者、三十三位书者、九十五名纸下传人自各地入会,围坐于林。
无官,无令,无印。
唯纸。
这便是纸命制度史上首次**“脱律集志之议”**。
他们不再求朝廷设制,而是自设:
书所归纸,纸落民卷;
志者为主,书者为落,传者为存;
三者共署,三日一会,一纸一归。
有年迈布商站起说:
“我一生未被写过名,若能在死前,有人落我名,我便知我不是白活。”
有逃卒泣言:
“我弟死于边塞无人认,我愿书他,我愿传他,我愿听他。”
有人问:“这世上若无人能听你书,又有何用?”
冯殊起身答:
“那我便写三百遍,让世人知,写不是为了让你听。”
“是为了我不忘。”
会上三度推人设“纸下笔誓使”。
众人皆举一名。
——秦不归。
他未发言,只从草席中起,向西方拱手一礼:
“若此笔能落。”
“愿书山河。”
纸民大会之后第九日,东岭纸山之下,百志同书,誓为共守。
“纸志六条”初定,以纸为宪、以志为根、以书为桥、以传为路:
一曰:凡有命愿,不论籍贯、不论贵贱,皆可书;
二曰:书者无官亦可笔,有心便可落;
三曰:愿志之卷,不为断命,只为不忘;
西曰:传卷者可无字,亦不可篡意;
五曰:卷一出,不许改、不许删、不许贬;
六曰:书人若亡,纸志可传,不许断。
此六条既出,山林为证,众人传誓,纸命自此不再附庙堂,不再问律章,只问:你,愿不愿被记住?
可同一刻,京师之中,赵见非落印一道令:
“卷狱令。”
所载不过十字:
“纸聚成乱,卷多即狱。”
诏令未宣,黑衣先至。
岭南三书所于夜间被封,东镇旧纸山突遭围剿,一夜烧卷三千,志者被囚十九人。
赵见非一纸传下:“书可存志,但不可乱国。”
而在他看来,“乱”,就是——不归律下,不归我手。
消息传至知民大会,群起震惊。
冯殊怒道:“他不是想禁笔,他是要烧尽志。”
秦不归低语:“他不信人能自记。”
“所以要让世人怕——怕写、怕说、怕被知道。”
当夜,百志之人跪于纸坛之前,等候应答。
秦不归立于山林之间,提笔于布巾之上,书下十六字:
“纸不入狱,笔不为罪;书者可亡,志不许灭。”
他命此为:
“纸不入狱誓章。”
誓章之上,三人血指落印,书志之笔齐举,无一低头。
誓曰:
若因书命被囚,愿堂下百人共赴;
若因传志被罚,愿十纸同烧亦不退;
若因守纸而死,愿千人为其续卷,再书其名。
誓文传出三日,北境石梁村纸馆自焚,留下遗言:
“愿我等一死,换天下之纸不入一狱。”
那一夜,风大,星寒。
却有数百人从风中送来纸志——不求存卷,只愿:
“不再怕。”
此后,纸命史中称此日为:
“志誓之夜。”
“纸不入狱誓章”传出七日,十七州纸志之火,越烧越旺。
岭南稻田写志者七十三人,日夜守纸不离;
北漠荒村志者用石刻纸言,落志于墙;
江南渔舟将纸纸装入漂灯,千灯东渡,照亮水面如昼;
川西药铺书者三人轮值抄卷,称曰:“不为裁命,只为不忘。”
那一夜,冯殊望见山下灯火连山,轻声道:
“此不是纸起山河。”
“这是——山河己成纸。”
朝廷不能不应。
赵见非再次设策,名曰:
“纸志听审制”。
所谓听审,即:
民间书者所落之卷,先交三司备案;
再由律堂设立“志审员”逐页听阅;
复由太史定卷,三署裁定是否“可存”;
存者留,不存焚,疑者押人,重者断笔。
章允之怒而拒批,听雪楼士斥其曰:
“纸志若需三官一审,便非志,是供。”
秦不归未即言,走入纸山深处,展开百卷,皆为百姓自署之纸。
他捧出十卷,于堂中一语未发,只将其一页页摊开,万笔交汇。
冯殊问:“你想做什么?”
他答:
“既然他们问我一纸定命。”
“我便用——万人定一纸。”
他命此策为:
“万命公书。”
策曰:
选十七州万人,每人书一句命志;
由纸民传卷使按日传卷,汇至归志坛;
所有命志卷不设裁、不设删、不设官审;
书成之后,于秋祭之日,全卷展开于天光之下。
“若你言我纸不值一法。”
“我便以万命之书,问你这朝可有万言之答。”
当“万命公书”计划传出,十七州挥纸如雨。
三日之内,传来命志共计七千余句:
有人书:“我在墙根老去,愿有纸能记我名字。”
有人书:“我是人贩所夺者,愿纸能替我还魂。”
有人书:“我生于罪中,愿死后有一纸说我曾求过活。”
有人书:“我此生未被称名,只愿有人不将我忘。”
这些字,不裁生死、不问律法,却句句——皆命。
秋日将至,纸山千卷汇于一堂。
归志坛前,百书者、千志者、万传卷人齐至,书山压堂如浪,纸光晃人如雪。
那一日,天光破云而下,秦不归立于纸卷之巅,展开最后一页。
页中书:
“我愿不归于律,不归于神,不归于他人之笔。”
“我愿,只归于我愿。”
他以“纸下笔誓使”之名,将此卷高举天光之下,口中只道:
“吾名秦不归,愿代万人,落此志笔。”
落笔瞬间,万人不语,千纸无声。
却仿佛——山河震响,万志如潮。
此日后,纸命制度,终于从官、从律、从制度之下。
走进了山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