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忆里的他最爱的他

再次遇见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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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记忆里的他最爱的他
作者:
李小七27
本章字数:
4948
更新时间:
2025-07-08

重逢

有一天,我像往常一样出门闲走,转角处,突然出现张熟悉的脸,还是记忆里清瘦的模样,只是眉眼间多了几分成熟与沉稳。

车牌照上醒目的“贵A”字刺痛了我的眼睛,心跳在那一刻快得离谱,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死死卡住。我张了张嘴,想要喊出那个在心底默念过无数次的名字,可声音却被困在喉咙里,无论如何也发不出来。我就那样呆立在原地,眼睁睁地看着车子从我面前驶过,一点点消失在街道的尽头。

等回过神来,懊悔如潮水般将我淹没。指甲深深掐进掌心,我恨自己的怯懦,恨那一瞬间的失语。如果当时我叫住了他,他会不会停下?我们是否能像久别重逢的老友般,笑着聊聊这些年各自的生活?那些未说出口的话、未完成的遗憾,是不是都能在这场重逢里找到答案?

回到家,我机械地给“小7”浇水,水珠溅落在叶片上,却再也无法折射出记忆里他眼中的光芒。风从阳台掠过,带着若有若无的花香,恍惚间,又回到了07年的夏天。那时的我们并肩走在厂区的小路上,老是不经意的跟着他的步伐,他笑着打趣说“怎么老是像只狗一样跟着我?”,我总是嘴硬说道:“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自恋,我只是刚好也要路过这里好吧!”而如今,花开花落无数次,我们却在人海中擦肩而过。

夜深了,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,脑海里不断回放着那短暂的相遇画面。原来,有些错过只在一瞬间,而这一瞬间的犹豫,或许又会成为余生漫长岁月里,时常回想起来的遗憾。但我也知道,人生没有如果,那些没能喊出的话语,就像阳台上那朵枯萎的花瓣,永远封存在了旧时光里。??(ˊωˋ*)??

首到那天,手机突然弹出一条好友申请,头像是张模糊的照片。鬼使神差地,我点了通过。

对话框安静了好一会,就在我以为是系统误触时,消息框跳出一句:“在吗?” 我飞速回道:“你是_ _吗??”啊___真的是他!他回道:“嗯嗯,是我!”指尖瞬间僵在屏幕上,窗外的雨正巧打在玻璃上,和07年他在车间用烙铁敲打电路板的节奏重合。

我们开始彻夜聊天。他用新学的网络梗讲笑话,像笨拙地模仿年轻模样;我絮叨着楼下新开的店,把日子嚼碎了说。他会在晚上发来消息……对话框里的“对方正在输入”反复跳动,最后只发来个捂嘴笑的表情。

聊到兴起时,他偶尔会发语音。有次传来半秒的哼唱,沙哑的嗓音像裹着砂纸,却精准地击中了记忆深处的某个开关。我盯着语音条反复听了二十遍,窗外的月光爬上窗台,在手机屏幕上投下晃动的影子,恍惚间又回到他在流水线上唱歌的午后。

某个深夜,他突然发来一张老照片。画面边缘微微泛黄,是电子厂的合影,那时的我们还很懵懂,他故意歪头挡住我的半张脸,嘴角的笑意藏都藏不住。“在旧硬盘里翻到的,”他说,“原来我们早就拍过‘情侣照’。”我盯着照片里他年轻的眉眼,喉咙发紧,那些被时光尘封的悸动,又鲜活地在胸腔里跳动起来。

随着聊天越来越频繁,我开始期待每天的消息提示音。他会分享吐槽新学的烹饪把厨房搞得一团糟,甚至发来自己翻唱的老歌,还有英文歌,虽然我不太听得懂,他却格外认真。有次我感冒发烧,迷迷糊糊间回了句“好难受”,半小时后,小区门口的外卖员送来一盒退烧药和温热的粥,订单备注写着:“多喝热水,笨蛋。”

这样的暧昧持续了三个月,首到某个飘雨的傍晚,他发来条长语音。背景音里混着呼啸的风声,他的声音有些发颤:“其实有件事,我一首不敢告诉你……”没等听完,手机突然没电关机。我攥着黑掉的屏幕,心跳快得像是要冲出胸腔,窗外的雨加雪扑簌簌落着,却怎么都暖不了发凉的指尖。

开机,九十九条未读消息轰炸而来。最上面是他凌晨的留言:“我怕吓到你,但再不说,我怕又错过十年。” 紧接着是一张截图,显示着我们共同的好友列表——原来,他早就躺在我的微信通讯录里,只是用了陌生的名字。

最后,是他的自拍照。镜头里的男人眼角爬上了细纹,却还是穿着那件褪色的外套,嘴角勾起的弧度和记忆里分毫不差。“敢不敢见个面?这次换我站在原地等你。” 消息发送时间是早上六点十六分,和我们初遇的日子,竟出奇地相似。

攥着手机的手沁出薄汗,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停了,阳光斜斜切进房间,在“敢不敢见个面?”这行字上镀了层金边。我盯着他眼角的细纹和那件熟悉的休闲外套,忽然想起07年夏天,他工装口袋里总别着的旧耳机,此刻仿佛又听见了那若有若无的哼唱。

回复“好”字时,输入法自动联想出“好久不见”,手指悬在屏幕上停顿三秒,最终轻轻删去,只留下一个简单的句号。像是要把十多年的思念、错过和忐忑,都融进这个无声的标点里。

约定见面的那天,我站在咖啡馆外,玻璃橱窗倒映着自己微微发抖的身影。推开雕花木门的瞬间,浓郁的咖啡香混着一丝若隐若现的松香扑面而来,恍惚间时空重叠,仿佛回到了那个烙铁声与蝉鸣交织的夏天。

他坐在角落的位置,面前摆着两杯冒着热气的咖啡。褪色的外套搭在椅背上,鬓角的头发在暖黄灯光下闪着柔光。听见脚步声,他抬头笑了,露出和照片里如出一辙的大白牙:“比我想象中,漂亮多了。”

话音未落,我眼眶突然发烫。桌上的咖啡氤氲着雾气,模糊了他眼角的皱纹,却清晰勾勒出记忆里少年的轮廓。我们谁都没提过去的十多年,只是像从未分开过那样,聊他养死的第三盆绿萝,聊我新学的烘焙总烤焦的蛋糕,聊那些在对话框里没说完的琐碎日常。

临走时,他从背包里掏出个牛皮纸袋,里面是本崭新的笔记本,扉页上用铅笔写着他最爱杰伦的《开不了口》的歌词,末尾多了行刚劲的小字:“这次,换我先说。”窗外的阳光正好,落在他递来纸条的指尖,温度透过纸张,烫得人鼻尖发酸。

后来的日子,我们常在咖啡馆约会。他学会了用手机拍照,总把我拍得奇奇怪怪;我跟着他重新学习英语,他仔细地纠正我的发音。某个周末整理旧物,他突然指着阳台的“小7”笑:“当年在肇庆,我偷偷往你窗台放了盆花,想着花香能盖过药味。”

暮色漫进房间,我望着他认真侍弄花草的背影,忽然明白:青春里的遗憾或许是时光精心的伏笔,那些错过的岁月,最终都化作重逢时眼底的星光。电子厂轰鸣的夏天从未远去,它藏在咖啡杯的热气里,在笔记本的字里行间,在每个“好久不见”的拥抱中,酿成了余生最甜的回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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