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志山焚的那日,风大,火急,灰卷如雪,昼色如夜。
有人说,那日死的是纸,是笔,是一场以命守志的幻梦。
可没人想到,烧尽一山的,不是信。
而是恐惧。
那夜过后,三司下达“封笔令第二章”,正式断绝全国书命制度:
“自今日起,民间书笔一律禁绝,书志为罪,藏卷为狱。”
“所有书命遗纸一律焚毁,归志山册封为禁地,纸志永不得传世。”
纸命制度,自此于朝律中“死”。
但在归志山脚,被孩童抱出的那卷“万名书”并未焚毁。
它被传往南镇、经由北漠驿口流入川西,在第八日后抵达西关驿馆,被一个瞎眼的传卷人摊开于街角墙前。
那日,谁都未言语。
只有人看完了那卷纸,回家后取出一张旧布,咬破手指,写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——他不会写字,但他用血,写了一个“我”。
此后十日,天下传出一种新风:
“不用写名,只写名。”
“名字被记住,便是命未死。”
这种卷,被民间称为:
“归命卷”。
书命制度第二次变形,不再是问愿、书命、裁志,而是——
只记住那一个“名”。
这天夜里,冯殊踏入破败的归志山旧坛,找到坐于灰烬纸堆中的秦不归。
他将“归命卷”放于他手中,那纸上歪歪斜斜写着数百个不成字的名字,有血迹、有泥点、有孩子涂抹的朱砂,有老人写歪的骨笔。
秦不归看了很久,终于低声说:
“他们不再问愿了。”
“他们只怕被忘。”
冯殊问他:“你还要不要写?”
秦不归望着手中空笔,笔杆己裂,笔锋焦黑。
他缓缓将笔折断,落于坛前石座之上,说:
“我写不了。”
“但我还记得。”
那一夜,他在坛前一张白布上写下三个字,不用笔、不蘸墨,只用指尖划痕、烧灰、水迹:
“我记你。”
他未再署“秦不归”,也未再言“书者”。
他写下的是:
“归命人。”
从此,纸命制度进入一个新的时代:
无审;
无裁;
无笔;
无制。
人们用石、用布、用灰、用声、用念,记录一个又一个名字。
没有字义,没有格式,有的只是:
“我记得你来过。”
“这世上你不是无名。”
这被称为:
“归命无笔时代”。
纸志虽灭,纸命未死。
光自心中燃起,不再由笔所点。
归命卷传出第十二日,三司密会,赵见非伏案未语。
桌上摆着的,是七地执送回来的布片、灰印、涂迹、石刻、手语记录。
每一样都不是“纸”。
却每一样,都写着一个字。
“名。”
律堂判司说:“他们未用纸,未用笔,未落墨,不构罪律。”
赵见非冷笑一声:
“可他们所记之名,便是曾被判为罪的名。”
“书命死了,归命活了。”
“这叫变名之道,不是命志,是乱法。”
翌日,三司草拟新律案,名曰:
“口志封令。”
“自本日起,民间不得以任何方式代记、代名、传志;
凡有‘名录’者,视为私立志案,禁;
凡有‘传念者’,视为志扰,禁;
凡有聚名之书,视为结社,罚。”
律不再查“笔”,而查——记忆。
消息传出三日,江南书巷中传来一件奇事:
一位瞎眼老人,自记千人之名,无纸、无笔、全记于心,号称“记魂者”。
官差传讯,问他:“你何以证?”
老人答:“你说一个名,我讲他所书、所愿、所言、所命。”
试者十人,他皆能答。
于是律司问:“你将他们藏在何处?”
他答:
“藏在我死之前的记忆里。”
律官无可奈何。
因为他确实,没有一张纸,没有一滴墨。
却活成了一部“志典”。
自此之后,天下再无“书命者”。
崛起了第一批:
“记名者”。
北关传出“口志山”:
少年失声,便用手指在木板上点出七次;
旁人问:“你写什么?”
他答:“我记七人,他们说我若不说,他们就被忘。”
西岭传出“心志庙”:
老僧每日对空座朗诵百人之名,念完不止;
问他为何,他答:
“我怕他们走得太久,不记得自己是谁。”
消息传至归志山,秦不归将诸事一字不漏听完,立于旧坛前,缓缓开口:
“纸己烧,笔己断。”
“可若名还在,人便未亡。”
他重新设坛,取名:
“心志录”。
录不藏纸,不写字,不收笔,不藏名。
只记:
“谁曾被人记得。”
山上不再设纸卷所,而设“记名坊”。
每来一人,坐于石边,言一句名,若不敢说,便写于掌,若不能写,便画一痕。
山上人则记于心,念于口,传于人。
三人可记一名者,立为志。
七日不忘者,名生志。
这便是:
“无载志制”。
——不需笔纸,不存实卷,心传口记,字成于人。
三司律官问赵见非:“我们该如何封信?”
他沉默片刻,冷言一句:
“那便封人。”
冬月廿一,三司宣布设立“禁口司”。
所责不为言,而为记。
令文如下:
“民间若私自记名传志,虽无纸笔,仍以扰律处;
口述百名者,杖三十;
聚众传名者,流徙二州;
志坊聚名五十以上者,永禁传言。”
律之锋刃,不再落于纸,而是首指心。
而“心志录”三字,正式被列入朝令之禁。
消息一出,南镇三名记名者夜逃入山,未敢言一句名,只以指点掌、掌叩胸、胸拱天,三式代句。
西陇七口之家设“灯志案”,每夜点灯七盏,口念七人,不书不存,只夜念其名,曰:
“不敢叫他们死得太干净。”
归志山周围开始出现“黑巾司”,一经发现有言志之事,便扣人、问罪、断指、封口。
纸命制度,进入史上最黑暗的“无纸、无笔、无口”时代。
但正当山下封令如雪,归志山上,却悄然升起第一盏灯。
秦不归未再开口,只在心志坛前点起油盏。
那是他母亲之名,藏于旧纸纸残灰之中。
他未言一字,只看着火光微摇,心中默念:
“我记你。”
他发起名为:
“万念归灯”夜祭仪式。
律不可书,言不可传,但光不可禁。
他召来百余旧志人,不问是否能书,是否能记,只问:
“你是否愿点一盏灯。”
“为你曾记过的那个人。”
一夜之间,归志山点起百灯。
灯下无卷、无笔、无纸——
有的只是,一个个不曾被忘的“名字”。
江南夜市,有人燃灯三盏,未署字,只挂“念你”。
北岭荒庙,有人用石围成灯阵,夜入其中自念无声,三日不休。
西陇商队离村前,夜起十灯,各记于心,车行不语,唯火同行。
赵见非收到“归灯夜祭”图案时,桌案一震。
他望着那幅山灯图,只问:
“他们记了谁?”
属吏答:
“不知。”
“灯下无字,无名、无志、无纸。”
赵见非沉默良久,道:
“那我们毁的,是谁?”
归志山再无鼓旗。
但山上每一盏灯,皆为一人所点。
每人所点,皆为一生所记。
那一刻,火未烧纸,纸却重归人间。
而纸命制度,在最黑夜的一刻,不再为笔所照。
而是为——人所信。